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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 1、居民防火须知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要超负荷用电及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 (2)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不要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3)不要在阳台上堆放易燃物品。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无阻,不要擅自封闭以及堆放物品或存放自行车。(4)不要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道,不要在垃圾道口烧垃圾。(5)进行室内装修时,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安全规定。(6)室内不要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品。(7)电视机、电熨斗、远红外电暖器等常用家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注意远离易燃物品,使用过后应及时拔掉插头。(8)教育儿童不要玩火。(9)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报告。 发生火灾时请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请讲清:(1)发生火灾地点、道路、门牌号码;(2)火灾燃烧性质;(3)报警人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 (2)隔离法。即将燃烧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适用于扑救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的火灾。 (3)窒息法。采用适当措施来防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者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氧的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适用于扑救封闭的房间和生产设备装置内的火灾。(4)抑制法。利用灭火剂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转化为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从而使链式反应停止。采用这种方法可使用的灭火剂有干粉、“1211”(二氟一氯一溴甲烷)、“1202”(二氟二溴甲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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