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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通知
2015-03-12 18:22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提升各单位档案业务基础建设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档案意识,将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过问,主管科室要认真组织实施,档案人员要高度负责,充分认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本单位各内部机构形成的文件材料能及时收集整理,并移交综合档案室保存。严格按照业务规范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2014年度文书、业务、科技、会计、声像、电子等各种门类及载体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强化收集,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要按照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切实做好本单位各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确保做到“门不缺类、类不缺项、项不缺件、件不缺页”。收集时要重点收集的反映单位主要工作职能和主管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加强对基建、会计、声像、设备、实物等专业档案和相关业务档案的收集,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三、加大措施,提高归档文件整理工作质量

各单位要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并认真执行。严格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要求科学规范整理本单位归档文件。在做好文书档案整理归档的同时,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业务档案、基建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也要分别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进行整理归档。各协作组责任人和协作组组长要密切配合,勇担责任,对所负责单位的归档文件整理工作要经常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归档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强化监督,确保归档文件整理任务按时完成

各单位要在6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归档文件整理工作。从4月10日起各协作组责任人、组长每周要向市档案局法规业务科报送归档文件整理情况。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尽早安排有关人员集中整档,尽快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单位,经协作组责任人审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

今年,将在全市开展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测评工作,其中各门类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应归尽归是重要的测评指标。没有完成归档任务的单位,年度档案工作视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拒不归档、擅自销毁、涂改、隐匿档案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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