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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档案馆关于开展网上查档利用的公告
2019-10-25 15:5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安排,按照“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结果评价”的服务理念,完善“一网通办”信息支撑,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利用档案,临沂市档案馆开展网上查档利用服务,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登陆。 查档申请人通过互联网进入山东省档案目录中心网站(http://mlzx.sdab.gov.cn/)或手机下载“爱山东”APP,进入专项服务中的山东省档案查询利用平台,注册认证实名用户登陆。本馆提供开放档案和民生档案的网上查阅服务,查阅开放档案进入“开放档案”模块查询目录,到“查档大厅”模块提出申请,查阅民生档案直接进入“查档大厅”模块进行申请。

二、查档申请。申请人进入“查档大厅”模块,根据自身需求提出查档申请,须真实完整填写《网上查档申请单》,准确描述需查档案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身份证信等合法证明材料,本馆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护个人信息。

三、审核办理。本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查询结果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答复的,经馆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延长期限的理由通过目录中心平台告知查档申请人。未查到档案或不符合档案利用规定的,向申请人回复并告知理由。

四、提供利用。为方便群众利用, 目录中心有电子邮件发送、邮寄发送、到就近档案馆现场领取、到受查档案馆现场领取等方式可供选择。本馆根据本馆查阅利用规定,决定提供档案利用的方式。

五、反馈评价。申请人在查档办理完结后,对本次查档服务进行评价。

    附:临沂市档案馆网上查档利用流程


附件【关于开展网上查档利用的公告.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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