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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档案馆关于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2-05-12 16:33  

临沂是闻名全国的革命老区。革命战争年代,党和人民军队为了人民大众的翻身解放,抛头颅、洒热血,沂蒙人民义无反顾跟党走,舍生忘死投身革命斗争,山东党政军和沂蒙儿女水乳交融、生死与共,培育形成了伟大的沂蒙精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临沂的革命红色历史记录好、留存好、保管好、利用好,更好的保护、抢救散存于社会上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临沂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红色档案资料征集,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范围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在临沂形成和留存的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1.与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老党员、劳动模范相关的讲话记录、日记、书信、照片、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音视频、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以及其它实物等。

2.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电报、布告、报纸、杂志、画报、照片、音视频、宣传品及其它实物等。

3.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4.不同历史时期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档案资料。

5.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牌匾及旗帜、会标等实物资料。

6.体现沂蒙精神的档案资料以及其它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四、征集要求

1.捐赠单位、团体、个人须保证所捐赠档案资料内容的客观、真实。

2.捐赠的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对于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所有者暂无捐赠意愿的,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3.照片须为原图并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重要人物请注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

4.音视频应主题突出,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5.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以及承载的内容等。

五、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对于捐赠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与捐赠者办理捐赠交接手续并向其发放捐赠荣誉证书。捐赠物品数量大、价值高的,根据捐赠意愿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2.代管。如个人保存确有困难,可由市档案馆代为保管(所有权不变),双方签订代管协议。

3.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寄存,经协商,可由市档案馆对原件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

4.有偿征购。对一些确有收藏价值的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持有者要求有偿转让,可经双方协商专家鉴定以适当价格予以征购。

六、说明事项

1.捐赠、购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国家。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对于捐赠的档案资料,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现场送交、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移交市档案馆,也可以与市档案馆联系,安排专人协商相关事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临沂市档案馆征集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9-8729922

电子邮箱:lysdajzjglk@ly.shandong.cn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1号

邮政编码:276000


                          临沂市档案馆                              

                           2022年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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