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我国公民和组织查阅利用已开放档案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山东省档案条例》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档案局档案利用服务中心受理窗口(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1号)
四、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五、申请材料
单位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六、基本流程
咨询--审查申请材料--检索调档--阅览、摘抄、复印档案--还档--填写查档登记薄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临沂市档案局档案利用服务中心(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1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9—8729922、872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