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婚姻登记档案查阅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县档案馆与县民政局对接联系,在充分探讨协商后,制定了婚姻登记档案数据共享方案,签订了数据共享协议。县档案馆将已经数字化的 13万条婚姻登记档案数据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享。群众补办婚姻登记证明既可以到档案馆查阅复印个人档案后再到婚姻登记处补办,也可以在婚姻登记处享受咨询、查档、办证的“一站式”服务。
联系实际,在工作一线听真话,查问题
蒙阴县档案馆对县婚姻登记处移交的2.6万卷婚姻登记档案全部入库上架,按照“九防”管理标准有效落实档案管理保护措施,并按照“存量数据化、增量电子化”的要求完成婚姻登记档案全文数字化扫描,建立了索引目录,形成117G的电子档案。近期在“学党史、树正气、践宗旨”活动中,县档案馆广泛听取查阅档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查看查档群众登记表,发现婚姻登记档案接收后,群众补办婚姻登记证明需要先到婚姻登记处咨询了解,然后到县档案馆查阅复印个人档案作为证明,最后再回到婚姻登记处补办婚姻登记手续。虽然档案馆充分利用身份证自动识别查询等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查阅档群众承诺将婚姻登记档案查阅时间压减到1小时内,但是群众需要先后跑婚姻登记处——档案馆——婚姻登记处,办事不够方便。
加强对接,与相关单位多协商,找药方
经过深入分析得出,婚姻登记档案数据孤立,共享不充分是问题的主要原因,只有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才能简化查档流程,有效破解这一难题。为此,县档案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要求,报经市档案馆和县档案局同意,与县民政局多次对接,充分协商当事人只在登记处就可以查询婚姻档案办理补办手续问题,并就婚姻登记档案电子数据共享的主要内容、办理流程、保密要求、业务培训等事项充分探讨予以明确。针对婚姻登记数据量大,服务器、数据管理软件不足等问题,档案馆又积极与档案管理软件公司联系,决定采用单机版软件,通过脱机载体离线移交方式将馆藏婚姻登记档案电子数据拷贝给县婚姻登记处,实现档案馆与婚姻登记处就婚姻登记档案数据共享,信息互补。
狠抓落实,推进数据共享办实事,解难题
县档案馆与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婚姻登记档案数据共享方案,签订了数据共享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要求等要素。在此基础上,县档案馆多方筹措资金,采购了电脑、打印机、管理软件等设备设施,聘请专业公司完成数据迁移,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提供指导服务,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业务,方便群众查询利用。经过相关单位共同努力,至6月份档案馆馆藏的13万条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已实现数据共享,在婚姻登记档案领域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的。群众补办婚姻登记证明,不用再到县档案局查询婚姻档案资料,可直接在婚姻登记处查询本人婚姻登记信息,补办结婚证。下一步,蒙阴县档案馆将根据档案移交进馆情况,有序做好今后馆藏婚姻档案数据共享,并在安全、保密、高效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进其他各类民生档案数据共享利用工作。(蒙阴县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