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鲁办发〔2014〕4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临办发〔2015〕4号)文件精神,近日,临沭县委办公室、临沭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沭办发〔2015〕5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今后临沭县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完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三是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四是健全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五是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六是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
《意见》强调,要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要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能提供条件,档案部门依法行政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总规划,自2016年开始所有归档文件材料逐步实现全文数字化,各镇街要确保村级建档率达100%;各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县档案馆移交;要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并按照每卷(件)档案每年不低于3元的标准核定馆藏档案维护费用;要切实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把档案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列入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推行档案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各单位将专兼职档案人员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县档案局和县编办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