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第3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近日,平邑县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门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确保《规定》得到贯彻实施。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规定》,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9号令和10号令,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全面领会和正确把握《规定》内容和精神实质,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责任的实际行动,为实现我县各行各业各领域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供有力保证。各单位要对照《规定》,认真研究和查找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通知》强调,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纠和惩处力度,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杜绝档案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保障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与安全。